监管之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出台《关于深化“五虚”整治 加强人身保险公司内控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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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工作要求,全面强化“五大监管”,深入治理人身保险业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挂保费、虚列费用、虚假理赔等“五虚”顽疾,持续强化人身保险公司内控建设,促进规范经营和高质量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出台《关于深化“五虚”整治 加强人身保险公司内控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六方面、28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强调人身保险业必须坚持加强党建引领,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持续加强内控合规管理机制建设,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加强销售全程管控。强调人身保险公司要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销售适当性管理,严禁通过营销噱头误导消费者,严格执行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制度,防范佣金套利、虚挂业务等行为,鼓励形成长期化激励。三是加强中后台监督制约。强调加强收付费及保单质押业务管理,确保客户资金安全,加强理赔、费用列支及数据真实性等内部管控,防范欺诈风险,治理舞弊行为。四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改进客户服务。强调人身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保单全周期客户服务体验,充分从客户角度考虑,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强化客户信息管理,构建责任清晰、高效顺畅的消保工作体系。五是加强人员管理。强调规范招录行为,加强招录人员资质和品质审核,强化销售人员职业培训,高度关注从业人员是否存在严重失信行为,重点防范涉黑涉恶、组织参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六是加强监督问责和行业自律。强调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增强惩戒震慑效果,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提升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强化案例警示和清廉金融文化教育,持续加强行业自律。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将指导辖内人身保险公司做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

2024年1月16日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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